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:建议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12岁

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:建议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12岁

时光鸡 2025-03-03 科技报 17 次浏览 0个评论

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:建议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12岁

记者 张铃 经济观察网 3 月 2 日获悉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为 2025 年全国两会准备的一份建议与校园霸凌及建立分级追责机制相关。

在当前恶性校园霸凌案件中,部分施暴者因年龄问题免于刑事处罚并引发争议。张伯礼建议,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,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 12 岁。

以下为采访全文:

经济观察网:你建议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,如何平衡未成年人保护与法律震慑力?

张伯礼:在坚持 " 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 " 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分级追责机制。参考日本 " 特定少年 " 制度,对 12 — 14 周岁涉嫌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,可设定经最高检核准追究刑责的特殊程序;同时建议取消 14 — 16 周岁施暴者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中的年龄豁免。

此类调整通过最高检核准程序严格把关,既体现对极端恶性犯罪的零容忍,又避免 " 一刀切 " 可能造成的误判。配套措施包括强制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干预等制度,以实现惩戒与矫治的有机统一。

经济观察网:你还提到要建立校园安全专员制度,这类岗位的职责边界如何界定?如何确保机制有效运行?

张伯礼:校园安全专员需履行三项核心职能:

一是联合心理教师、法律顾问等组建专业干预小组,观察日常行为及对同学反馈信息进行研判;

二是建立动态更新的霸凌风险评估档案,对重点学生实施定期约谈;

三是主导事件处置流程,确保 24 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启动干预程序。

为确保实效性,建议由省级财政专项拨款保障专职人员编制,不建议学校安排兼职。同时依托全国联网的霸凌事件上报系统,强制要求 48 小时内录入处置进展,并将专员履职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考核体系,对瞒报漏报实行一票否决机制。

经济观察网:网络霸凌存在跨平台传播、匿名性强等治理难点,议案中提到的非技术手段防控措施具体指哪些?如何提升处置效率?

张伯礼:建议重点构建三项非技术防控机制:

一是建立 " 家校—平台—警方 " 信息共享机制,要求社交平台对未成年人账号实行实名监护人备案制,发现霸凌线索时强制启动监护人陪同调查程序;

二是推行 " 法治副校长 " 进驻直播平台制度,联合网信部门对校园相关话题进行定向内容巡查;

三是创建网络霸凌法治教育案例库,将典型案例列为警示教育重点。

处置流程方面,明确要求平台在接报后 4 小时内固定证据,12 小时内向辖区公安机关及教育部门同步数据,对于涉及多平台的链式传播事件,由网信办牵头成立跨平台处置专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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